2020中國互聯網法治大會 | 互聯網司法治理論壇在京舉辦
2020年11月24日 15:49
為推進新時代互聯網法治進程,發揮法治在網絡空間治理的基礎性作用,2020年11月19日-20日,由中國互聯網協會主辦的2020(第六屆)中國互聯網法治大會在京舉行。11月20日,北京互聯網法院與北京師范大學聯合成立的“互聯網司法治理研究中心”舉辦了大會的“互聯網司法治理論壇”,來自高校、法院以及企業的12位專家、法官以及產業代表,與在場百余位參會者共話互聯網平臺治理趨勢熱點,總結互聯網平臺治理創新成果,勾勒互聯網平臺治理生態藍圖。
本次論壇主題為“規則·治理·發展:互聯網司法新使命”,包括“互聯網平臺責任的司法新規則”“互聯網平臺治理的司法新生態”兩大議題發言環節。
北京互聯網法院副院長佘貴清主持
論壇由北京互聯網法院副院長佘貴清主持。他從產業發展現狀和司法審判面臨的現實挑戰兩個角度進行了分享。他表示,平臺經濟帶來的一系列新問題和新挑戰,尤其是在數據、算法、壟斷、法律責任與社會責任、裁判規則與治理模式等方面,一直受到理論界、產業界和司法審判領域的高度關注。希望與會代表各抒己見,從更加多元的視角和更多專業的角度,拓展互聯網平臺治理的新視野,提供互聯網平臺治理的新思路。
北京互聯網法院院長張雯和北京師范大學互聯網發展研究院院長李韜出席論壇并致辭。
北京互聯網法院院長張雯致辭
北京互聯網法院院長張雯表示,在產業數字化和數字產業化的背景下,平臺經濟飛速發展帶來了個人信息保護、數據權屬、壟斷規制等新興治理難題。北京互聯網法院始終堅持以裁判樹規則、以規則促治理、以治理促發展的理念,審理了一系列具有先導示范意義的互聯網案件,積極搭建“府院聯動”溝通交流平臺與合作機制,深挖數據價值鏈環節引導產業健康向上,推動互聯網空間發展共建共治共享。希望各方能夠積極建言獻策,共同為數字經濟發展的“良法善治”貢獻力量。
北京師范大學互聯網發展研究院院長李韜致辭
北京師范大學互聯網發展研究院院長李韜表示,隨著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的競相涌現,單一的技術邏輯、市場邏輯和監管邏輯無法適應數字時代的各類復雜場景。期冀借助本次論壇的召開推動司法治理模式實現更深層次的數字化適應性變革,創造更高水平的數字正義。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在未來的互聯網司法治理中,要堅持包容創新和審慎裁判,要理性看待數字經濟發展中的大與小,要在司法實踐中堅守人本、弘揚人文、不違人性,構建數字時代的司法治理新理念、新道德、新生態,來平衡和回答在司法實踐中遭遇的各種各樣的問題和挑戰。
“互聯網平臺責任的司法新規則”議題的發言環節由北京互聯網法院副院長佘貴清主持,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趙旭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學峰、杭州互聯網法院院長助理侍孝祥、北京互聯網法院綜合審判二庭負責人劉書涵、騰訊研究院秘書長張欽坤、快手高級法務總監孟潔作主題發言。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趙旭東作主題發言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趙旭東表示,互聯網平臺作為最重要的商事主體,連同其他經營者等參與主體,通過新型商事活動和商事行為,共同形成電子商務這種全新的交易方式和社會活動方式。就互聯網平臺的司法治理而言,他認為,第一,司法新理念應當與一般的民商事審判有所區別,要從創新與發展、效率與安全的角度發揮司法的引領價值,充分體現電子商務的基本特征;第二,司法新規則應當注重平臺責任認定的類型化、具體化、精細化,要及時觀察跟蹤電子商務不同平臺的特點功能;第三,歸責原則應當實行科學的過錯推定,根據不同平臺類型和技術條件,激勵平臺主動進行治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學峰作主題發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學峰表示,依照我國《民法典》所確立的網絡侵權規則,權利人主張權利的通知會觸發網絡平臺進行審查、判斷和處置義務,這需要網絡平臺進行自主判斷并自主決定采取何種必要措施。在認定網絡平臺做出自主判斷和處置時是否有過錯,法院需要十分慎重,要避免“事后諸葛亮”。通過司法判例的積累將抽象規則予以具體化,有助于降低法律標準不確定性所帶來的企業合規風險。
杭州互聯網法院院長助理侍孝祥作主題發言
杭州互聯網法院院長助理侍孝祥認為互聯網平臺是數字經濟的核心組成部分,裁判規則不僅為互聯網平臺提供行為導向,也會改變互聯網技術進化方向。因此,通過提煉裁判規則,進而明確互聯網平臺主體內涵、構建互聯網平臺責任體系,對數字經濟下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發展意義重大。一方面,證明責任分配規則為區分網絡內容提供者與平臺服務提供者提供有效判別路徑;另一方面,互聯網平臺采取“必要措施”的必要性與合理性,是互聯網平臺歸責的核心問題。在我國相關法律相關規定下,需要在司法實踐中結合應用場景進一步細化平臺責任裁判規則。因此,應當根據所侵害權利的性質、侵權的具體情形和技術條件等進行綜合確定。
北京互聯網法院綜合審判二庭負責人劉書涵作主題發言
北京互聯網法院綜合審判二庭負責人劉書涵分享了互聯網法院審理的典型案例,重點從平臺自治性管理權、平臺服務模式及信息管理能力等角度講述了司法裁判思維與規則。在梳理案件審理中遇到的實名制落實不足、用戶信息使用不當、用戶信息泄露等問題基礎上,她認為,平臺應當加強內容審核,履行社會責任,與社會有效評價、政府政策支持形成治理合力,共同推動互聯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騰訊研究院秘書長張欽坤作主題發言
騰訊研究院秘書長張欽坤表示,數字經濟是世界各國在重點發力的領域。平臺模式不僅在經濟領域體現了強大的競爭力,在城市管理和社會治理等領域也體現了特殊的功能優勢。新一輪智慧城市的建設,其最大的特點在于城市數據中臺的打造。與此同時,國家也在加緊推動政府各部門內的數據開放,打造統一的數據平臺,從而最大化釋放數據的價值。隨著各類平臺承載的功能和期待越來越多,其背后的社會關系和法律關系日趨復雜,這就要求平臺運營方要更加慎重,秉持“科技向善”理念,不斷完善平臺規則,將平臺治理能力轉化為自身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行穩致遠,推動平臺經濟和平臺治理更加健康穩健的發展。
快手高級法務總監孟潔作主題發言
快手高級法務總監孟潔認為互聯網平臺主體應完善內部的治理規則,以快手平臺為例,對于發布的各類作品,如圖片、短視頻、直播等,設置了“技術攔截管制+人工審核”的審查制度,對于不合格的內容處以規制處罰,來進行平臺內容治理。當前,互聯網領域的司法裁判規則對行業行為起到了很明顯的示范引領作用,法院的“多遠調解+速裁”機制也有效地促進了糾紛的解決。但平臺目前仍面臨了一些痛點問題,比如在著作權識別與保護中,如何確定作者身份,單純通過技術手段往往難以判斷,通過二次創作所形成的作品是否構成對原作的侵權也不能一概而論。此外,在平臺發展與司法規制的平衡中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司法裁判應根據不同糾紛性質來慎重定性平臺的不同法律角色。
“互聯網平臺治理的司法新生態”議題發言環節由北互-北師大“互聯網司法治理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吳沈括主持,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龍衛球、中國人民大學未來法治研究院副教授丁曉東、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任重、北京互聯網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副主任李文超、新浪集團法務部總經理谷海燕、京東集團法務與知識產權部總監鄭慧媛作主題發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龍衛球作主題發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龍衛球表示,在數字經濟背景下,無論是在資源、產權、交易等環節,還是在商業模式、組織形態等方面都表現出平臺化的特點和趨勢。隨著立法進步、經濟發展和社會轉型,以《網絡安全法》《電子商務法》《民法典》出臺為標志,互聯網平臺治理主要經歷了三個階段。在這個過程中,平臺享有了更廣的權利,也負有了更重的義務,對平臺角色的認識也逐漸從“中立者”走向了“可控制者”,更加關注運用數據、算法、人工智能的平臺在經濟體系和社會體系中獲得控制力的轉型情況。在立法尚未及時跟進的情況下,司法必然要“先行一步”。從這個意義上講,以北京互聯網法院為代表的司法機關,緊跟管理和產業發展規律,在司法助力平臺治理上進行了很多創新工作,具有較大的積極意義。
中國人民大學未來法治研究院副教授丁曉東作主題發言
中國人民大學未來法治研究院副教授丁曉東認為,《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已經公布,《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內容或許還會隨著一二審而變動,但更大的挑戰在于個人信息保護如何通過執法與司法落地。我國目前的個人信息保護采取了行政執法與司法的雙軌模式,但挑戰在于個人信息權利與處理者責任的邊界,以及行政罰款和侵權救濟的標準往往會因為場景的不同而非常不同。這種不確定性需要法院高度關注個人信息保護法的落地,創造性地思考個人信息保護執法與司法,實現場景化與理性化的執法與司法。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任重作主題發言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任重表示,互聯網平臺為人們提供便利的同時,也引發了新問題、帶來了新挑戰,例如個人信息的保護以及泄露個人信息的訴訟認定和責任承擔問題。一方面,借助大數據、區塊鏈和人工智能,能較好緩解互聯網時代的“訴訟爆炸”和“案多人少”,并大幅度提高裁判質量和效率,實現同案同判和法律統一適用;另一方面,應破除技術萬能論,堅持把法官放在民事審判的正中央,用法官的專業和良知突破技術瓶頸。
北京互聯網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副主任李文超作主題發言
北京互聯網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副主任李文超表示,互聯網平臺作為平臺經濟的微觀基礎,具有圈層性、虛擬性、復雜性等顯著特征。一定意義上講,互聯網空間治理即是互聯網平臺經濟的治理,代碼(算法)這一規制手段將在其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互聯網法院的“e版權訴源共治體系”和智能合約執行一鍵立案,本質上是就是代碼(算法)的典型應用。而互聯網司法治理的維度也從單邊到多變再到協同治理,那些對市場“具化”程度越高、占據信息優勢越多、公共產品屬性越強的平臺,應該受到更多的治理關注。
新浪集團法務部總經理谷海燕作主題發言
新浪集團法務部總經理谷海燕表示,作為一種傳播媒介和公共空間,互聯網必須受到國家權力的約束和法律道德的規范。對于互聯網信息生態領域的治理,需要關注以下幾個問題:數字經濟時代的信息準確性及技術規制與法律規制,流量導向的信息內容生態環境需要重點把控輿情風向,法律應當根據信息傳播方式、載體及傳播平臺的變化不斷完善。互聯網信息內容生態治理,關系到廣大網民的個人信息安全,關系到公民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面對當今互聯網信息領域仍存在的問題,應當積極推進互聯網治理和法治化進程,共同推動互聯網健康發展,營造美好的網絡環境家園。
京東集團法務與知識產權部總監鄭慧媛作主題發言
京東集團法務與知識產權部總監鄭慧媛表示,《電子商務法》賦予了電商平臺以不同于普通商主體的地位、義務和責任,并要求平臺履行平臺治理職責。實務中,因電商平臺治理產生的糾紛逐漸產生,包括平臺對濫用權利用戶進行交易限制而產生的糾紛、平臺因商家違反平臺規則進行“處罰”產生的糾紛、用戶或商家不服平臺居中裁決引發的糾紛,以及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平臺披露數據引發的爭議。而對平臺治理的規則、方式、限度進行審視時,除了依據傳統合同法的處理思路外,還應考慮其他消費者權益和整體平臺生態,合理在平臺的自治與他治中尋找平衡。
北京互聯網法院-北京師范大學“互聯網司法治理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吳沈括作總結發言
會議最后,北京互聯網法院-北京師范大學“互聯網司法治理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吳沈括作總結。他表示,邁入數字新時代,新的機遇和挑戰呼喚新的理念和機制。法院需要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本次論壇共話互聯網司法新使命,共敘互聯網平臺責任的司法新規則,共商互聯網平臺治理的司法新生態,展現了北京互聯網法院和杭州互聯網法院的法官等在內的廣大司法工作人員的銳意革新,分享了趙曉東教授、李韜教授、龍衛球教授以及周學峰教授等在內的廣大理論研究學者的深度建構,以及騰訊、快手、新浪以及京東等在內的廣大網絡平臺單位的積極探索。從規則到治理再到發展,無不體現了互聯網司法生態共治的寬廣格局。北京互聯網法院-北京師范大學“互聯網司法治理研究中心”將繼續推進各方對話、深化制度研究,進一步助力互聯網司法治理新生態建設。
論壇現場
本次互聯網司法治理論壇發言緊扣互聯網時代發展要求,聚焦互聯網平臺主體,深挖互聯網司法實踐難點。與會代表從學術理論、司法裁判、行業實踐等方面回應了新時代互聯網平臺治理的要求,為互聯網平臺責任認定提供了新思路,為互聯網平臺司法治理探索了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