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聲音丨中國互聯網協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劉多:加快推進人工智能健康發展
2019年03月13日 20:16
今年兩會,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長劉多帶來了關于加快推進人工智能健康發展的建議。
新一代人工智能以燎原之勢在全球快速發展,將對經濟、社會、軍事等各領域發展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在抓住人工智能這一重要發展機遇的同時,世界各國政府、企業和學術界也高度重視對人工智能發展中的各種新問題和挑戰的研究和防范,尤其是與人們生活和安全息息相關的風險和威脅,如倫理道德侵犯、算法偏見和歧視、隱私泄露等等。當前,我國人工智能產業和應用發展態勢良好,處于全球第一梯隊。下一步,在推動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過程中,人工智能仍將發揮其賦能型技術和關鍵基礎設施的重大作用。為確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發展和廣泛應用,建議從推動人工智能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行業和企業自律、立法、治理構架和標準制定、監測和監管手段建設等方面全方位、分層次打造生態安全體系。
1
發展安全、可靠、可控的人工智能對于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穩定具有重大意義
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融合發展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和發展新動能。一方面,形成創新產品和業態。當前,以智能視覺、智能語音、智能網聯汽車、智能機器人等為代表的人工智能新興產業加速發展,經濟規模不斷擴大,正成為帶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另一方面,加快傳統行業智能化轉型。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農業、制造業、服務業都面臨轉型升級的迫切要求,通過加快應用人工智能技術,可以大幅提升傳統產業效率,推動傳統產業智能化升級,加快智能經濟形態構建,培育經濟增長新動能。
人工智能發展也引發國家安全、經濟安全和人民利益全新挑戰。人工智能是影響面廣的顛覆性技術,可能帶來改變就業結構、沖擊法律與社會倫理、侵犯個人隱私、挑戰國際關系準則等問題,將對政府管理、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乃至全球治理產生深遠影響。
國外政府和科技公司已積極開展人工智能治理相關工作。政府方面,歐盟委員會2018年就發布了《可信人工智能倫理指南草案》,新加坡政府也于今年1月發布了《人工智能監管模式框架》。企業方面,微軟總裁兩次發文呼吁世界各國對人工智能技術和應用進行合理監管,微軟和谷歌等互聯網巨頭都在企業內部建立了人工智能研究和應用應遵循的準則。
2
我國人工智能應用豐富但面臨較多挑戰
我國人工智能產業和應用發展處于全球第一梯隊。在產業發展方面初步形成巨頭企業、中小企業、獨角獸公司的多層次發展梯隊。百度、阿里、華為等領先企業初步形成了覆蓋芯片到平臺、產品到服務、云端到終端的全面布局發展戰略,商湯、寒武紀等獨角獸企業以算法、芯片為突破口,拓展至智能解決方案等環節。在行業應用和產品方面,部分應用產品取得突破,應用場景豐富多樣。當前,人工智能技術在安防、交通、家居等領域已有規模化的成功應用。比如,2017年我國計算機視覺技術產品的市場規模達到82.8億元,其中以生物特征識別、人臉識別等為典型產品和應用,占據我國人工智能整體市場規模的34.9%。未來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突破和拓展,在工業互聯網、生產制造、城市建設、生態環保、醫療養老等領域將會進一步縱深發展。
在人工智能高速發展,應用遍地開發的同時,也出現了信息繭房、算法歧視、隱私泄露等問題。究其原因:
一是尚未制定人工智能法律規范、治理準則和倫理指南。歐盟等國已針對人工智能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針對性的提出可信人工智能的規范與指南,例如歐盟委員會發布《可信人工智能倫理指南草案》等。我國人工智能的法律倫理研究和制定工作相對滯后。
二是我國人工智能安全政策和監管體系有待完善。目前來看,我國尚無專門的人工智能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同時針對算法設計、產品開發和成果應用等全流程進行有效監管的體系也有待完善。
三是基礎設施尚待完善,企業發展存在行業壁壘、數據割據等問題。在人工智能推廣應用中,面臨資質、數據、標準、安全評估等行業準入壁壘,影響融合領域的拓展和應用進一步深入。數據資源壟斷現象較為嚴重,數據流通不暢,用戶隱私保護缺失,關鍵領域數據集不足,學術領域數據集缺失,數據質量良莠不齊,市場生態尚未成型。
3
下一步建議
結合我國人工智能發展現狀和面臨的問題和挑戰,提出建議如下:
一是推動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應用,大力培育發展智能經濟。促進人工智能同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發展智能農業、智能制造、智能服務等“智能+”經濟,推動產業提質增效,構建數據驅動、人機協同、跨界融合、共創分享的智能經濟形態。
二是發揮聯盟等生態圈作用,促進人工智能行業和企業自律。建議由相關行業組織和科研機構研究和編制行業自律公約或準則,推動人工智能領軍企業帶頭發聲響應并落實主體責任,營造良好的產業氛圍。
三是加快相關法律、倫理、治理框架和標準的研究和制定。建議重點研究人工智能算法、產品和系統的安全性、公平性、數據隱私、合倫理性等,研究制定相關標準,建立倫理和治理框架,并適時提出立法建議。
四是加快監測平臺建設,完善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技術監測和檢測能力。建議加快各領域人工智能產品、應用和服務監測和檢測能力建設,推動人工智能行業認可的產品和服務可信認證,加快解決我國人工智能標準數據測試集和測試能力滯后的問題。
攝影:張松延
編輯:李文博(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