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與中國互聯網協會<br />簽訂委托調解涉及互聯網糾紛案件協議
2014年09月18日 11:22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與中國互聯網協會9月17日正式簽訂委托調解涉及互聯網糾紛案件協議。今后,廣東全省三級法院受理的一審涉互聯網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在當事人自愿的情況下,均可委托中國互聯網協會調解中心進行調解。廣東高院副院長徐春建、中國互聯網協會秘書長盧衛出席了簽字儀式。
委托調解協議約定,委托調解案件的范圍包括廣東省三級法院受理的至少一方當事人為互聯網單位或案件爭議的內容涉及互聯網,且當事人雙方自愿接受委托調解的一審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委托調解期限一般為30日,經調解中心與審理案件法院、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適當延長;期限屆滿調解不成或調解期間一方明確表示不同意繼續調解的,調解機構應及時告知法院并終止委托調解,案件繼續由法院審理;調解成功的,案件原告可向法院申請撤訴,或由任一當事人依據調解協議向法院申請出具民事調解書。
廣東高院副院長徐春建介紹,近年來廣東法院受理知識產權案件逐年上升,2013年新收一審知識產權案件達到24843件,約占全國的三分之一,其中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通過網絡侵害商標權和專利權等涉互聯網侵權糾紛占的比例越來越大。對此,廣東高院嘗試引入行業協會輔助解決糾紛,進一步發揮中國互聯網協會在糾紛化解、網絡技術、行業號召等方面的優勢,加快構建和完善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使糾紛能夠便捷、經濟、高效地解決,促進中國互聯網行業的健康發展。
中國互聯網協會秘書長盧衛表示,中國互聯網協會調解中心將一如既往地發揮行業組織的優勢和行業橋梁紐帶的作用,與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并肩攜手,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工作中參與社會矛盾化解和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務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大局,共同營造健康網絡環境。
據了解,中國互聯網協會調解中心于2008年成立,目前已初步建立起全國性的互聯網糾紛調解體系,已經在北京、浙江、上海等地設立調解分中心,受理涉及會員單位、法院委托的各類糾紛,截至目前已經與最高人民法院、北京、江蘇、浙江、廣東等各地方法院建立合作關系。2013 年中國互聯網協會調解中心受理各地法院委托涉互聯網知識產權侵權案件共2725件,累計成功調解案件1415件,調處成功率51.9%。
協議簽訂儀式
(左:中國互聯網協會秘書長盧衛,右:廣東高院副院長徐春建)